南港區中南街7號|平房

  • 台北市南港區中南街7號
  • 執行法院:
    士林地方法院
  • 拍次:
    1拍
  • 拍賣日期:
    2025-11-13
  • 拍賣時間:
    14:30
  • 點交狀態:
    點交
  • 執行狀態:
    待標中
  • 拍賣底價:
    838萬
  • 保證金:
    167.6萬
  • 權狀坪數:
    25.98坪
  • 建物單價:
    32.3萬
  • 土地面積:

- 產權資料 -

  • 完工結構:
    加強磚造
  • 主要用途:
    住家用
    • 社 區:
    • 權狀坪數:
      25.98坪
    • 類 型:
      其他
    • 公設坪:
    • 屋 齡:
    • 增建坪:
    • 樓 層:
      1
    • 室內建物:
      25.98坪
    • 車 位:
    • 車位坪:
  • 抵押債權:
    • 藍OO:
      720

- 查封筆錄 -

    1‧101建號拍定後按現況點交。

    2‧據債權人陳報民國112年10月3日現場查封執行照片顯示,101建號為EZ租車南港店營業使用,並經債權人陳報租賃契約影本,101建號建物由債務人藍O華、許O山出租予第三人陳○余,每月租金新臺幣33,000元,租賃期間至113年10月9日,現已展延至114年10月9日。惟因原租約於本件查封後已屆期,不得另訂租約或默示更新租約,故101建號拍定後點交。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3‧113年5月15日現場執行時,經檢視與101建號相鄰之中南街7號後棟二層建物,有獨立出入口,於他案(本院99年度司執全字第286號)已測量並暫編為2609建號,房屋稅納稅義務人為第三人李○色。2609建號不在本件拍賣範圍,請應買人留意。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4‧依本院106年度湖簡字第391號、107年度簡上字第167號民事確定判決及111年度訴字第837號民事確定判決所載,債務人就101建號建物與第三人林顏○玉、林○忠、林○儀、林○瑀間有租地建屋之租賃關係存在,應按土地申報地價百分之6計算之標準,並半年一付,每年7月、1月各1次給付前半年租金。此租賃契約依民法第426條之1規定,對於受讓101建號之人仍繼續存在,請應買人注意。

    5‧優先承買權之行使:㈠本件係變價分割共有物執行事件,債權人及債務人(即各共有人)均得參加應買;且拍定後,除拍定人為共有人外,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㈡314地號土地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有優先承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地上權共有人及建物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依民法第838條第3項規定,須就地上權及建物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地上權或建物為之。㈢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分割共有物》

- 其 他 -

- 拍賣履歷 -

一拍底價
2025/11/13
838萬
預估二拍
670.4萬
預估三拍
536.3萬
預估四拍
429萬

嚴選法拍屋件

我們幫您精選出優質的法拍屋
省去您大海撈針的時間

安全交易

我們提供第三方公正交易
讓您買的放心住的安心

收費透明

拍賣價格3%
(底價350萬元以下收費1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