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區安康路三段355巷39號2樓|康泰社區

  • 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355巷39號2樓
  • 執行法院:
    台北地方法院
  • 拍次:
    1拍
  • 拍賣日期:
    2025-10-22
  • 拍賣時間:
    09:30
  • 點交狀態:
    點交
  • 執行狀態:
    待標中
  • 拍賣底價:
    497.7萬
  • 保證金:
    99.54萬
  • 權狀坪數:
    21.83坪
  • 建物單價:
    22.8萬
  • 土地面積:
    9.52坪

- 產權資料 -

  • 完工結構:
    鋼筋混泥土
  • 主要用途:
    住家用
    • 社 區:
      康泰社區
    • 權狀坪數:
      21.83坪
    • 類 型:
      公寓
    • 公設坪:
    • 屋 齡:
      44年
    • 增建坪:
    • 樓 層:
      2/5
    • 室內建物:
      21.83坪
    • 車 位:
    • 車位坪:
  • 抵押債權:
    • 星展商銀:
      290

- 查封筆錄 -

    1‧本件拍賣標的496建號建物據本院現場履勘時大門深鎖,無人應答,經債權人表示以目視外觀應無增建。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拍賣標的2地號位於門牌號碼新店區安康路3段355巷(下同)2號西方約10公尺處,其上有守望相助隊守衛室、涼亭、停車場、鐵皮屋;標的3地號位於門牌號碼2號至10號後方約2至6公尺不等之土地;標的100地號位於門牌號碼26號至28號後方約1公尺處;標的100-1地號位於門牌號碼22號至28號後方約2公尺處;標的101地號位於門牌號碼32號至34號後方相鄰之土地;標的101-1地號位於門牌號碼36號至38號後方相鄰之土地;標的101-2地號位於門牌號碼32號至42號後方約2公尺處;標的101-3地號位於門牌號碼40號至42號後方相鄰之土地;標的106地號位於門牌號碼42號南方相鄰之空地;標的248地號位於門牌號碼1號西北方約15公尺處之道路;標的250地號位於門牌號碼2號西方相鄰之土地,其上有守望相助隊守衛室、道路、涼亭、停車場、鐵皮屋;標的250-1地號位於門牌號碼2號西方相鄰之土地,其上有停車場、鐵皮屋;標的294地號位於門牌號碼2號後方、4號前後右方、6號前後左方、8號前後方、10號至16號後方,18號、20號、30號、32號前後方及22號至28號後方相鄰之土地;標的294-1地號位於門牌號碼2號至10號後方約2至5公尺不等之土地;標的294-2地號位於門牌號碼12號至14號後方約3公尺處;標的294-3地號位於門牌號碼22號後方約2公尺處;標的306地號位於門牌號碼30號、32號前後方相鄰之土地。標的3、100、100-1、101、101-1、101-2、101-3、294、294-1、294-2、294-3、306地號土地,其上有隔壁建物所增建之鐵皮屋。惟上皆鄰建物增建之鐵皮屋占用土地權源不明,拍定人須自行解決占用鄰地之法律關係,且上皆鄰地增建鐵皮建物等均不在拍賣範圍內,請應買人注意。標的2、3、100-1、101-2、250-1、294-1、294-2、294-3地號土地之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標的100、101、101-1、101-3、106、250、294、306、314、325、326地號土地之使用分區為已開發建築密集地區,標的248地號土地之使用分區為溝渠用地,移轉上之相關限制請拍定人自行查明。

    2‧本件拍賣標的經向主管機關查詢有無海砂屋、地震或火災受創及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經新北市政府消防局113年8月29日新北消指字第1131716961號函覆,自106年1月1日至113年8月27日止未曾受理火災案件紀錄;經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113年10月8日新北警店刑字第1134088138號函覆,經本分局派員按址前往,惟未遇可查訪之人;經新北市政府工務局113年8月29日新北工建字第1131712635號函覆,旨揭建物未向該局申請辦理震災後建築物危險分級及評估之紀錄,故是否為地震受創建築物,無相關資料可稽;另查截至113年8月28日止,旨開建築物無申請新北市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申請報備案件。另債權人債務人若有影響交易之情事,應檢附相關文件到院以利發布公告。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3‧另經新北市新店地政事務所114年5月19日新北店地登字第1146106812號、114年6月5日新北店地登字第1146107718號函覆,496建號建物屬區分所有建物,其移轉登記應受民法第799條第5項「專有部分與其所屬之共有部分及其基地之權利,不得分離而為移轉或設定負擔。」、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條第2項「專有部分不得與其所屬建築物共用部分之應有部分及其基地所有權或地上權之應有部分分離而為移轉或設定負擔。」之限制。本件標的雙城段248、250、250-1、294、294-1、294-2、294-3、306、314、325、326地號及安泰段2、3、100、100-1、101、101-1、101-2、101-3、106地號土地應依上開規定併同移轉。

    4‧本件係拍賣496建號建物所有權全部,故拍定後點交;其餘均不點交。

    《拍賣抵押物》

- 其 他 -

- 拍賣履歷 -

一拍底價
2025/10/22
497.7萬
預估二拍
398.2萬
預估三拍
318.6萬
預估四拍
254.9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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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價格3%
(底價350萬元以下收費1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