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區民樂街43巷13號4樓|增建21坪

  • 新北市永和區民樂街43巷13號4樓
  • 執行法院:
    台灣金服
  • 拍次:
    1拍
  • 拍賣日期:
    2025-09-24
  • 拍賣時間:
    10:30
  • 點交狀態:
    點交
  • 執行狀態:
    待標中
  • 拍賣底價:
    1860萬
  • 保證金:
    372萬
  • 權狀坪數:
    29.76坪
  • 建物單價:
    62.5萬
  • 土地面積:
    9.67坪

- 產權資料 -

  • 完工結構:
    鋼筋混泥土
  • 主要用途:
    住家用
    • 社 區:
    • 權狀坪數:
      29.76坪
    • 類 型:
      公寓
    • 公設坪:
    • 屋 齡:
      47年
    • 增建坪:
      21.52坪
    • 樓 層:
      4/4
    • 室內建物:
      51.28坪
    • 車 位:
    • 車位坪:
  • 抵押債權:
    • 永豐商銀:
      1080
    • 賴OO:
      240
    • 賴OO:
      300

- 查封筆錄 -

    1‧本建物查封時,債務人在場稱本件953及4446建號建物均由其與家人自住,皆無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頂樓增建以外部樓梯進出,無內梯,無獨立電表。本件拍定後點交。

    2‧本件4446件號建物,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法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需承擔被拆除之風險,日後不得因面積不符,主張增減價金或請求撤銷拍賣,請應買人注意。

    3‧因債務人居住於本件標的內,屋內動產不在拍賣範圍內,如拍定後債務人尚遺留有價值之遺留物在現場,法院尚須依強制執行法第100條之規定命拍定人保管遺留物、拍照、造具遺留物清冊陳報法院、限期債務人領回、鑑價、詢價、拍賣等,請投標人注意。

    4‧若有停拍、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之事由,而其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標的拍定日或拍定日前,縱已拍定,法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反還已經繳交之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權人、債務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之應買人請勿參與本件標的之應買。

    5‧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即水電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新北地方法院案號:113年度司執蘭字第161452號,拍賣抵押物》

- 其 他 -

- 拍賣履歷 -

一拍底價
2025/09/24
1860萬
預估二拍
1488萬
預估三拍
1190.4萬
預估四拍
952.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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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價格3%
(底價350萬元以下收費1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