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莊區福海街10號1樓|增建10坪

  • 新北市新莊區福海街10號1樓
  • 執行法院:
    新北地方法院
  • 拍次:
    1拍
  • 拍賣日期:
    2025-10-02
  • 拍賣時間:
    14:30
  • 點交狀態:
    點交
  • 執行狀態:
    待標中
  • 拍賣底價:
    1950萬
  • 保證金:
    390萬
  • 權狀坪數:
    24.85坪
  • 建物單價:
    78.5萬
  • 土地面積:
    9.75坪

- 產權資料 -

  • 完工結構:
    鋼筋混泥土
  • 主要用途:
    住家用
    • 社 區:
    • 權狀坪數:
      24.85坪
    • 類 型:
      公寓
    • 公設坪:
    • 屋 齡:
      44年
    • 增建坪:
      10.38坪
    • 樓 層:
      1/5
    • 室內建物:
      35.23坪
    • 車 位:
    • 車位坪:
  • 抵押債權:
    • 玉山商銀:
      180
    • 玉山商銀:
      376
    • 玉山商銀:
      302
    • 許OO:
      600

- 查封筆錄 -

    1‧本件依據查封程序、本院測量程序經債務人在場表示,以及函警偕同債權人出具之調查報告,本件標的物為債務人工作場所,現場檢視有堆積許多雜物,並自稱目前居住於二樓,且一樓與二樓間有內梯相通。惟上開二樓為獨立之不動產,非債務人所有,不在本件拍賣範圍,拍定後請自理相通內梯之法律關係,請應買人注意。本件拍定後依現況點交(僅一樓),但如有其他依法不能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

    2‧又本件拍賣標的物不動產謄本雖有載明停車場,惟依據債務人在場所述及上開調查報告,現場檢視並無停車場,僅有騎樓,請投標人注意,如有疑義,請於投標前自行前往現場檢視、查明。

    3‧依債務人在場自述、鑑價報告所載及本院函查結果,本件標的經初步調查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或非自然死亡等情形,惟仍無法排除有此可能,亦非保證絕無上情,應買人應於「應買前」自行向債權人、當地鄰里長、鄰居、社區管委會、派出所等相關人士查明,此部分請應買人斟酌注意,審慎考量後再行應買,拍定後不得以上開事由向本院聲請減少價金或撤銷拍賣。

    4‧4459建號建物,為水平增建之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部分屬於原建物之外推,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雖依據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函示,尚無查有違章建築認定紀錄,惟應買人仍需自行承擔將來被拆除之風險及拆除之義務,且日後不得因面積不符,主張增減價金或請求撤銷拍賣,請應買人注意。

    5‧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又如依不動產登記謄本所示,本件標的須繳清登記費等費用始得核發書狀等情事者,則亦請投標人自行注意該項記載。若有積欠完納重劃差額地價、重劃工程費工程受益費等始得辦理移轉登記;其所需繳納之數額應向各縣市政府地政局查明。

    6‧刊登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7‧投標人應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如委任他人代為投標、應提出委任狀與受任人之身分證、印章;投標人為外國人者,應檢具相關文件,依土地法第20條第1項規定,向土地或建物所在地市縣政府申請核准得購買該不動產之資格證明,於投標時一併提出。

    8‧若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之事由,而其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執行標的拍定日或拍定日前,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經繳交之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權人、債務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之應買人請勿參與本件標的之應買。

    《給付票款》

- 其 他 -

- 拍賣履歷 -

一拍底價
2025/10/02
1950萬
預估二拍
1560萬
預估三拍
1248萬
預估四拍
998.4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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