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區豫溪街140號2樓

  • 新北市永和區豫溪街140號2樓
  • 執行法院:
    新北地方法院
  • 拍次:
    1拍
  • 拍賣日期:
    2025-07-09
  • 拍賣時間:
    09:30
  • 點交狀態:
    點交
  • 執行狀態:
    待標中
  • 拍賣底價:
    1450萬
  • 保證金:
    290萬
  • 權狀坪數:
    29.24坪
  • 建物單價:
    49.6萬
  • 土地面積:
    10.51坪

- 產權資料 -

  • 完工結構:
    鋼筋混泥土
  • 主要用途:
    住家用
    • 社 區:
    • 權狀坪數:
      29.24坪
    • 類 型:
      公寓
    • 公設坪:
    • 屋 齡:
      53年
    • 增建坪:
    • 樓 層:
      2/4
    • 室內建物:
      29.24坪
    • 車 位:
    • 車位坪:
  • 抵押債權:
    • 兆豐商銀:
      1287

- 查封筆錄 -

    1‧114年3月4日債權人代理人導往現場,本件為變價分割共有物案件,故債權人稱本件標的並無足以影響交易之情事,標的目前由債務人居住中。新北市警察局永和分局114年3月26日函覆本院標的目前由債務人居住中。惟現實狀況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2‧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3‧本件為分割共有物事件,應依照民法第824條第7款規定,變賣共有物時,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

    4‧債權人表示系封建物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惟實際情形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若有上述情事,請儘速向本院陳報。

    5‧若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之事由,而其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執行標的拍定日或拍定日前,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經繳交之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權人、債務人均不得就代辦費用等聲明返還,不同意之應買人請勿參與本件標的之應買。

    《分割共有物》

- 其 他 -

- 拍賣履歷 -

一拍底價
2025/07/09
1450萬
預估二拍
1160萬
預估三拍
928萬
預估四拍
742.4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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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價格3%
(底價350萬元以下收費1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