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莊區裕民街19巷2弄8號4樓|增建27坪

  • 新北市新莊區裕民街19巷2弄8號4樓
  • 執行法院:
    台灣金服
  • 拍次:
    應買
  • 拍賣日期:
    2025-05-06~ 2025-08-05
  • 拍賣時間:
  • 點交狀態:
    點交
  • 執行狀態:
    待標中
  • 拍賣底價:
    1376.1萬
  • 保證金:
    275.22萬
  • 權狀坪數:
    26.16坪
  • 建物單價:
    52.6萬
  • 土地面積:
    9.64坪

- 產權資料 -

  • 完工結構:
    鋼筋混泥土
  • 主要用途:
    住家用
    • 社 區:
    • 權狀坪數:
      26.16坪
    • 類 型:
      公寓
    • 公設坪:
    • 屋 齡:
      47年
    • 增建坪:
      27.82坪
    • 樓 層:
      4/4
    • 室內建物:
      53.98坪
    • 車 位:
    • 車位坪:
  • 抵押債權:
    • 台新商銀:
      356
    • 台新商銀:
      125
    • 台新商銀:
      54
    • 國泰世華商銀:
      110
    • 鄭OO:
      400

- 查封筆錄 -

    1‧本件標的查封時,4樓經按鈴無人應門,頂樓加蓋作為宮廟使用。嗣於執行測量增建時,會同債權人代理人、地政人員,遇鄰居稱偶爾會遇到本件標的(即8號4樓)之債務人,8號5樓(即4樓頂樓加蓋之未登記建物,以下稱5樓)之前為債務人家人居住使用,但現在使用情形不明。經員警到場後,按電鈴無人應門,在員警在場下由鎖匠開鎖,債務人本反鎖在內,嗣後走出回應,詢問其使用範圍,債務人稱4、5樓均其居住使用,8號5樓為其所蓋,經檢視5樓1房1廳1衛,客廳擺設神像,僅對認識之人讓其祭拜,室內有內梯通往4樓,無影響交易情事。債務人由內梯至4樓開啟4樓大門入內,4樓室內4房1廳,後方廚房外推,亦為5樓下來之內梯處,內梯右旁房間有漏水,無其他影響交易情事。惟實際使用狀況,仍請投標人逕向相關單位洽詢查明,並決定是否參與投標應買,且不得於拍定後再執前揭事由聲明異議或聲請撤拍。本件標的拍定後點交。

    2‧本件2566建號增建部分(含4樓、4樓頂之增建)係未辦保存登記之違章建築,得標人無法持法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又上開未登記建物涉及違章建築部分,業經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以新北拆認一字第1133229238號違章建築認定通知書認定為「既存違章建築」,並拍照建檔列管在案,投標人應自行至拍賣標的現場查勘並評估風險後始為投標,若於拍定前已經拆除大隊拆除,或拍定後尚未拆除仍應負擔被拆除之危險,法院依法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此事由主張異議或撤拍。

    3‧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工程受益費、水電瓦斯費、管理費、公共基金等。本件標的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水電、瓦斯、管理費等相關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又如依不動產登記謄本所示,本件標的如須繳納登記費等費用始得核發書狀等情事,請投標人應自行注意該項記載。

    4‧本件標的查封履勘時,4樓後方廚房外推,亦為5樓下來之內梯處,內梯右旁房間有漏水情形。另經法院函詢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消防局、警察局,本件建物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相關資料;法院已就卷內現場執行情況揭示於前,以供投標人參酌。因法院欠缺完整資料且無相關鑑定等專業技能,實際情況可能與鑑定報告或上揭情形有所出入,仍請投標人逕向相關單位或周遭四鄰洽詢查明,並決定是否參與投標應買,且不得於拍定後再執前揭事由聲明異議或聲請撤拍。

    5‧本件如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執行等事由,且該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拍定前,縱已宣布拍定,法院亦得停止拍定,無息返還已繳交之款項,當事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者,請勿參與投標應買。

    《新北地方法院案號:113年度司執和字第169811號,拍賣抵押物》

- 其 他 -

- 拍賣履歷 -

一拍底價
2025/03/19
2150萬
二拍底價
2025/04/09
1720萬
三拍底價/應買
2025/05/06-2025/08/05
1376.1萬
預估四拍
1100.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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