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選法拍屋件
我們幫您精選出優質的法拍屋
省去您大海撈針的時間
1‧2274建號拍定後不點交。
2‧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淡水分局民國113年7月8日函覆為第三人徐○植、徐○修基於租賃關係居住使用。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及契約內容為何不明。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3‧本件係變價分割共有物執行事件,債權人及債務人(即各共有人)均得參加應買;且拍定後,除拍定人為共有人外,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
4‧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題。
《分割共有物》
嚴選法拍屋件
我們幫您精選出優質的法拍屋
省去您大海撈針的時間
安全交易
我們提供第三方公正交易
讓您買的放心住的安心
收費透明
拍賣價格3%
(底價350萬元以下收費1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