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區鄧公路30巷2弄45號4,5樓|泰隆重劃別墅|樓中樓|含車位

  • 新北市淡水區鄧公路30巷2弄45號4,5樓
  • 執行法院:
    士林地方法院
  • 拍次:
    2拍
  • 拍賣日期:
    2025-05-08
  • 拍賣時間:
    10:30
  • 點交狀態:
    部份點交
  • 執行狀態:
    流標
  • 拍賣底價:
    848萬
  • 保證金:
    169.6萬
  • 權狀坪數:
    59.18坪
  • 建物單價:
    14.3萬
  • 土地面積:
    11.84坪

- 產權資料 -

  • 完工結構:
    鋼筋混泥土
  • 主要用途:
    住家用
    • 社 區:
      泰隆重劃別墅
    • 權狀坪數:
      59.18坪
    • 類 型:
      公寓
    • 公設坪:
      1.11坪
    • 屋 齡:
      36年
    • 增建坪:
    • 樓 層:
      4,5/5
    • 室內建物:
      49.12坪
    • 車 位:
      1
    • 車位坪:
      8.95坪
  • 抵押債權:
    • 新光商銀:
      970

- 查封筆錄 -

    1‧1030建號拍定後點交,939建號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2‧民國113年10月4日現場查封時,管理員在場表示車位位於地下室,貼有45號-4樓之標示,並稱該社區為海砂屋。拍賣標的經查相關主管機關後,無發生過火災事件,亦非屬列管之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屋。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不得於拍定後主張,請應買人留意。

    3‧民國113年11月15日現場測量時,1030建號經開鎖入內檢視為空屋,無傢俱或其他遺留物,已斷電,屋況不佳,天花板及牆壁有水泥剝落,鋼筋外露,其中5樓天花板幾乎整片崩落,頂樓平台僅以鐵皮搭設頂棚,未作其他使用,公用樓梯僅到4樓,頂樓平台必須由1030建號內部出入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4‧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題。

    《清償債務》

- 其 他 -

- 拍賣履歷 -

一拍底價
2025/04/10
1058.5萬
二拍底價
2025/05/08
848萬
預估三拍
677.4萬
預估四拍
54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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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價格3%
(底價350萬元以下收費1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