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區中正東路二段27-2號6樓|安泰登峰

  • 新北市淡水區中正東路二段27-2號6樓|丙標
  • 執行法院:
  • 拍次:
    3拍
  • 拍賣日期:
    2025-04-01
  • 拍賣時間:
  • 點交狀態:
    不點交
  • 執行狀態:
    拍定
  • 拍賣底價:
    1031萬
  • 保證金:
    206.2萬
  • 權狀坪數:
    83.26坪
  • 建物單價:
    12.4萬
  • 土地面積:
    7.31坪
  • 聯絡電話:
  • 拍定價:
    1301萬
  • 拍定人數:

- 產權資料 -

  • 完工結構:
    鋼骨鋼筋
  • 主要用途:
    辦公室
    • 社 區:
      安泰登峰
    • 權狀坪數:
      83.26坪
    • 類 型:
      商辦大樓
    • 公設坪:
      35.8坪
    • 屋 齡:
      25年
    • 增建坪:
    • 樓 層:
      6/30
    • 室內建物:
      47.46坪
    • 車 位:
      1
    • 車位坪:
  • 抵押債權:
    • 元大商銀:
      18400

- 查封筆錄 -

    1‧建號1115,1115建號配屬專有平面停車位為編號19號(B棟B3)

    2‧建號1258,建號11151258建號配屬專有平面停車位為編號62號(B棟B3)

    3‧建號1141,1141建號配屬專有平面停車位為編號61號(B棟B3)

    4‧建號1286,1286建號配屬專有平面停車位為編號211號(A棟B2)

    5‧建號1167,1167建號配屬專有平面停車位為編號20、21號(B棟B3)

    6‧建號1380,1380建號配屬專有平面停車位為編號142號(A棟B2)及382(A棟B1)

    7‧建號1401,1401建號配屬專有平面停車位為編號231號及231-1號(A棟B2)

    8‧建號1317,1317建號配屬專有平面停車位為編號63、64號(B棟B3)

    9‧本分署於114年1月10日現場查封,位於「安泰登峰社區」,各建號建物格局約略如下:(一)1115建號建物約為2個大廳、3個隔間、3個陽台(其中1個與大廳打通)。(二)1258建號建物約為1個大廳、2個隔間、3個陽台(其中1個與大廳打通)。(三)1141建號建物約為1個大廳。(四)1286建號建物約為1個大廳、1個小隔間,因堆置大量物品有無打通陽台無法判斷。(五)1167建號建物約為1個大廳、1個陽台。(六)1380建號建物約為1個大廳、1個陽台,另1陽台因堆置大量物品無法判斷是否打通。(七)1401建號建物約為1個大廳。(八)1317建號建物約為1個大廳、1個隔間、2個陽台。(九)另上開1115、1258等2筆建物間僅有一門可開啟互通;其餘1258、1141、1286、1167、1380、1401、1317建號等7筆建物間隔牆面已互相打通。(十)以上調查僅供參考,詳細屋內情形,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清楚後,再行應買。

    10‧另據義務人112年5月4日書狀陳報,1115及1258等2建號建物現由第三人無償借用中,本分署業於112年5月29日除去上開第三人之無償借用。另請應買人注意,本件拍賣1115、1258、1141、1286、1167、1380、1401、1317建號等8筆建物,因建物內堆滿大量雜物及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所查封之動產,經本分署113年3月11日及4月26日函詢該法院可否將上開查封物品移置他處等語,該院回復「本院102年度司執助字第3920號所查封之動產,因物品眾多,尚未清點完畢,目前亦無他處可移置物品」(另義務人113年7月8日書狀陳報內放動產係由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4年度司執字第71816號實股查封中),且經囑託機關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113年6月13日來函表示「標的物以不點交方式進行拍賣」,故本件拍定後均不點交。應買人需自費請地政機關進行各建號不動產位置鑑界,並需自行洽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及義務人處理屋內查封動產,本分署不代為處理,不同意者,請勿應買。(本件拍賣標的僅為不動產,不含建物內動產,併予敘明。)

    11‧據安泰登峰管理委員會113年5月21日函陳報表示,1115建號配屬專有平面停車位為編號19號(B棟B3)、1258建號配屬專有平面停車位為編號62號(B棟B3)、1141建號配屬專有平面停車位為編號61號(B棟B3)、1286建號配屬專有平面停車位為編號211號(A棟B2)、1167建號配屬專有平面停車位為編號20、21號(B棟B3)、1380建號配屬專有平面停車位為編號142號(A棟B2)及382號(A棟B1)、1401建號配屬專有平面停車位為編號231號及231-1號(A棟B2)(此車位係103年間該建號建物原所有權人依據安泰登峰停車場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向管理服務中心提出231號車位副車位申請)、1317建號配屬專有平面停車位為編號63、64號(B棟B3)。以上調查僅供參考,詳細停車位數量及編號以安泰登峰管理委員會及其規約所載為準,請拍定人自行向上開管理委員會查明清楚。

    12‧據安泰登峰管理委員會113年5月21日函陳報表示,各建號建物欠繳管理費金額分別為,1115建號建物自110年2月至113年5月間欠繳16萬7,680元、1258建號建物自103年5月至113年5月間欠繳67萬389元、1141建號建物自103年5月至113年5月間欠繳43萬3,955元、1286建號建物自103年5月至113年5月間欠繳50萬7,523元、1167建號建物自103年5月至113年5月欠繳58萬9,126元、1380建號建物自103年5月至113年5月間欠繳56萬5,773元、1401建號建物自103年5月至113年5月間欠繳49萬2,205元、1317建號建物自103年5月至113年5月間欠繳72萬8,639元。以上調查僅供參考,至於詳細欠費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清楚。本件拍賣標的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水費、電費、瓦斯費及大樓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並注意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題,本分署不代為處理。

    13‧上開460地號土地係屬「淡水(竹圍地區)都市計畫」之「乙種工業區」,前開土地使用應依112年12月26日核定實施「變更淡水(竹圍地區)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第三點)」案及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18條規定辦理。

    14‧拍定後其上之抵押權設定登記,依規定予以塗銷

    15‧本件採現場投標與通訊投標並行之方式,通訊投標應寄達日期:自公告日起至開標日前1日止。《法務部發文字號:士執庚105年房稅執字第00044265號,行政執行法/可通訊投標》

- 其 他 -

- 拍賣履歷 -

一拍底價
2025/02/04
1610萬
二拍底價
2025/03/04
1288萬
三拍底價
2025/04/01
1031萬
預估四拍
824.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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