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城區中央路四段23號3樓|土城工業區大路公寓

  • 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四段23號3樓
  • 執行法院:
    台灣金服
  • 拍次:
    3拍
  • 拍賣日期:
    2025-05-14
  • 拍賣時間:
    10:30
  • 點交狀態:
    不點交
  • 執行狀態:
    停拍/申請除去租約
  • 拍賣底價:
    1429.8萬
  • 保證金:
    285.96萬
  • 權狀坪數:
    62.11坪
  • 建物單價:
    23萬
  • 土地面積:
    17.87坪

- 產權資料 -

  • 完工結構:
    鋼筋混泥土
  • 主要用途:
    住家用
    • 社 區:
    • 權狀坪數:
      62.11坪
    • 類 型:
      公寓
    • 公設坪:
    • 屋 齡:
      41年
    • 增建坪:
    • 樓 層:
      3/4
    • 室內建物:
      62.11坪
    • 車 位:
    • 車位坪:
  • 抵押債權:
    • 台灣中小企銀:
      1800
    • 王OO:
      900

- 查封筆錄 -

    1‧本件建物查封時,在場人即第三人林O珺稱,系爭房屋目前由其使用管理中,房屋原本的大門有另開一扇門可供出入(稱有向工務局申請),系爭房屋現隔出八間套房,其中一間由林O珺自行使用,二間提供其員工居住,剩下五間則租出他人。

    2‧依在場人提出之信託借名登記契約與事後陳報之房屋租賃契約,前者於111年2月22日由房屋之原所有權人蕭O燦與林O珺所訂立,故其於查封前即有合法使用系爭房屋之權源,故房屋拍定後不點交。

    3‧另在場人雖稱系爭房屋並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等情形。惟因鑑價公司未入內勘估,無法判斷該屋之氯離子含量及輻射劑量,外觀上則無明顯之火災及地震受創痕跡,亦無從得知是否有非自然死亡發生於屋內;故實際情形仍應以專業鑑定機關及相關公部門發佈為主,應買人亦宜再行查明。審慎評估其風險。

    4‧本件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其他登記事項載明:「(限制登記事項)111年4月13日板登字第83070號,預告登記請求權人:王O子,內容:未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予請求權人前不得移轉予他人,義務人:蕭O燦‧‧‧‧‧‧‧111年4月15日登記」等語,投標人應審慎評估此一風險後始為投標,拍定後拍定人不得以此事由主張異議或撤拍。

    5‧本件如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執行等事由,且該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拍定前,縱已宣布拍定,法院亦得停止拍定,無息返還已繳交之款項,當事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者,請勿參與投標應買。

    6‧本件刊登於網站或公所或本公司之公告內容,如與法院電子公告欄發佈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法院網站及電子公告欄之公告內容為準。

    7‧詹○財律師即債務人之遺產管理人。

    《新北地方法院案號:113年度司執喜字第23305號,拍賣抵押物》

- 其 他 -

- 拍賣履歷 -

一拍底價
2025/01/08
2234萬
二拍底價
2025/04/23
1787.2萬
三拍底價
2025/05/14
1429.8萬
預估四拍
1144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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