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板橋區南雅西路二段124號4樓

  • 新北市板橋區南雅西路二段124號4樓
  • 執行法院:
  • 拍次:
    其他
  • 拍賣日期:
    2024-11-11
  • 拍賣時間:
  • 點交狀態:
    點交
  • 執行狀態:
    拍定
  • 拍賣底價:
    750萬
  • 保證金:
    150萬
  • 權狀坪數:
    21.96坪
  • 建物單價:
    34.2萬
  • 土地面積:
    8.47坪
  • 聯絡電話:
    0980758080
  • 拍定價:
    912萬
  • 拍定人數:
    2人

- 產權資料 -

  • 完工結構:
    加強磚造
  • 主要用途:
    住家用
    • 社 區:
    • 權狀坪數:
      21.96坪
    • 類 型:
      公寓
    • 公設坪:
    • 屋 齡:
      53年
    • 增建坪:
      37.86坪
    • 樓 層:
      4/4
    • 室內建物:
      59.82坪
    • 車 位:
    • 車位坪:
  • 抵押債權:

- 查封筆錄 -

    ●點交情形→詳如備註●

    1‧本件不動產於查封時,債務人陳O隆在場,室內2房1廳1衛,無其他影響交易情事。另自住使用4樓上加蓋2房1廳1衛(增建部分即7822臨時建號),置有神明廳使用,目前無人居住,閣樓天花板鋼筋露出。惟實際使用狀況,仍請投標人逕向相關單位洽詢查明,並決定是否參與投標應買,且不得於拍定後再執前揭事由聲明異議或聲請撤拍。本件標的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2‧本件7822建號增建部分係未辦保存登記之違章建築,得標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又上開未登記建物涉及違章建築部分,業經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以新北拆認二字第1103265362號違章建築認定通知書認定為「既存違章建築」,並拍照建檔列管在案,投標人應自行至拍賣標的現場查勘並評估風險後始為投標,若於拍定前已經拆除大隊拆除,或拍定後尚未拆除仍應負擔被拆除之危險,本院依法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此事由主張異議或撤拍。

    3‧本件係共有物之變價分割程序,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如有二人以上表示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請各共有人及投標人(應買人)注意之。

    4‧本件拍賣標的物倘非共有人或優先承買權人拍定,須相當時日踐行優先承買之通知,嗣程序完備後始得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拍定後,如依法准由有優先承買權人優先承買時,且優先承買人將款項解繳法院後(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將於抽籤後依序通知),須相當期日,拍定人所繳保證金始無息退還,請投標人注意。

    5‧本件452建號查封時,在場人表示無其他影響交易價格情事;7822建號(4樓頂增建),閣樓天花板鋼筋露出。另查本件標的未曾受理火災案件,惟於112年1月15日、4月7日及8日曾受理救護案件,有新北市政府消防局113年1月26日新北消指字第1130171158號函可稽。依鑑定報告所載,本件建物應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情;本院已就卷內現場執行情況揭示於前,以供投標人參酌。因本院欠缺完整資料且無相關鑑定等專業技能,實際情況可能與鑑定報告或上揭情形有所出入,仍請投標人逕向相關單位或周遭四鄰洽詢查明,並決定是否參與投標應買,且不得於拍定後再執前揭事由聲明異議或聲請撤拍。

    6‧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工程受益費、水電瓦斯費、管理費、公共基金等。本件標的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水電、瓦斯、管理費等相關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又如依不動產登記謄本所示,本件標的如須繳納登記費等費用始得核發書狀等情事,請投標人應自行注意該項記載。

    7‧本件如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執行等事由,且該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拍定前,縱已宣布拍定,本院亦得停止拍定,無息返還已繳交之款項,當事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者,請勿參與投標應買。

    《分割共有物》

- 其 他 -

- 拍賣履歷 -

預估一拍
2024/07/08
1822萬
預估二拍
2024/08/12
1458萬
預估三拍
2024/09/09
1168萬
預估四拍
2024/10/14
936萬
預估五拍
2024/11/11
7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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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價格3%
(底價350萬元以下收費1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