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重區三賢街207號11樓|集英堡2

  • 新北市三重區三賢街207號11樓
  • 執行法院:
  • 拍次:
    3拍
  • 拍賣日期:
    2024-08-13
  • 拍賣時間:
  • 點交狀態:
    不點交
  • 執行狀態:
    拍定
  • 拍賣底價:
    3525萬
  • 保證金:
    705萬
  • 權狀坪數:
    87.99坪
  • 建物單價:
    40.1萬
  • 土地面積:
    16.04坪
  • 聯絡電話:
  • 拍定價:
  • 拍定人數:

- 產權資料 -

  • 完工結構:
    鋼筋混泥土
  • 主要用途:
    住家用
    • 社 區:
      集英堡2
    • 權狀坪數:
      87.99坪
    • 類 型:
      住宅大樓
    • 公設坪:
      21.61坪
    • 屋 齡:
      16年
    • 增建坪:
    • 樓 層:
      11/12
    • 室內建物:
      66.38坪
    • 車 位:
    • 車位坪:
  • 抵押債權:
    • 聯邦商銀:
      2016

- 查封筆錄 -

    ●點交情形→不點交●

    1‧據債務人提出之經公證之住宅租賃契約記載,本件房地由債務人之妻張O鳳出租予第三人林O璋,租期自108年2月15日起至118年2月14日止。本院至現場執行時,管理員表示目前由債務人居住。然於本院行訊問程序時,債務人表示其未實際占用本件房地,僅在209號11樓有1個房間供其回台時居住,1年僅在台灣幾個禮拜等語。張O鳳及林O璋亦表示本件房地已出租予林O璋,目前由林O璋居住、實際占用等語。本院依現有資料認定第三人林O璋於查封前依租賃契約占有本件房地,拍定後不點交。惟實際使用狀況,仍請投標人應自行注意查明。

    2‧經本院函詢相關機關,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等情形;本院於執行過程,沒有發現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的特殊情形。購買法拍房屋均存在一定風險,且沒有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應買人若有疑義或不願承受風險,請勿參與投標,請另行透過其他方式或管道購買不動產。

    3‧停車位屬約定專用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實際使用情況、編號、有無,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住戶規約決定,故應買人應買前應自行查明清楚,拍定後不得以此爭執請求撤銷拍定。就停車位所為註記,僅供應買人參考,應買人就此亦無權利瑕疵擔保請求之權利。

    4‧刊登於新聞紙之公告、本院郵寄之通知、網路公告或以其他方式或管道標示之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5‧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6‧為維護交易秩序,保障當事人合理權益:(1)若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之事由,而其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標的拍定日或拍定日前,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經繳交之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權人、債務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之應買人請勿參與本案投標,請另行透過其他方式或管道購買不動產。(2)因虛偽、未據實、及時陳述及提供資料、隱匿資料、偽造文書、詐欺等故意或過失行為(均包括口頭說明及書面文件),致新北地院及所屬承辦人員,受有損害賠償之請求,債權人、債務人應對新北地院及其所屬承辦人員所受之損害,負擔賠償責任。(3)拍定人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若有無法辦理拍賣標的所有權移轉登記之情形,得由本院撤銷拍定,無息退還拍定人繳交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權人、債務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之應買人請勿參與投標,請另行透過其他方式或管道購買不動產。

    《聲請外國商務仲裁判斷承認事件》

- 其 他 -

- 拍賣履歷 -

預估一拍
2024/06/18
5505萬
預估二拍
2024/07/09
4405萬
預估三拍
2024/08/13
3525萬
預估四拍
2818.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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